含金政策,都在这!

2022-10-31

01一次性扩岗补助

     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1-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签订劳动合同,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,可以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。政策执行至202212月底。全省推行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。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。


0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

     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、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,履行合同满6个月后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,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。


03稳岗返还

     在海南省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,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。实施范围为企业、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。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1231日,全省推行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。


04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

      202211日至1231日,累计出现1个(含)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,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,按每名参保职工3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。符合条件的,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。全省推行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。


05社会保险补贴——单位补贴

     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,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,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。

  对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,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,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,不包括补贴对象个人应缴纳的部分。


06就业见习补贴

      补贴对象为吸纳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(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、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、我省16-24岁未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。

      就业见习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(就业见习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);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%以上用人单位,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%给予补发。